助產士到產婦家協助生產,標準的配備是「助產包」,不過助產包的內容項目與材料,隨著年代變化。從陳何筆記記錄的 1930 年代「分娩時助產士應攜帶之器械及材料」看來,日治時期的助產包的內容有三大類:診察用器械及材料、消毒用器械及材料,和處置用器械及材料。[1] 而根據木下正中(1941)在〈助產對於分娩時之處置〉的描述,助產士帶到產婦家中的助產包,各種器材的消毒與殺菌非常重要。[2]
到 1980 年代末期,雖然台灣衛生所助產比率已經降至 0.3%,但是根據宜蘭縣衛生單位保存的「接生箱」(多種器材尚未拆封使用,外箱新穎、完整)與用品清冊,當年提供衛生人員接生的用品共有 38 件,包括手套、導尿管、肛管、剃毛包等。[3]
郭素珍在訪談中也詳細描述當年她開業時,提著助產包(「接生包」),如何搭計程車或是騎腳踏車,到產婦家。郭素珍的助產包裡的接生工具有藥劑、聽心機、手套、已消毒好的紗布等。根據中華民國 1942 年(民國 32 年)通過的助產士法,助產士可以使用子宮收縮劑(吃的藥劑或是針劑),若產婦產後大出血,可以先使用子宮收縮劑止血,再趕緊送醫。[4] 由常到偏遠地區進行醫療傳道的路加教會所出版的「給媽媽和助產士的話」中,[5] 除了詳細描述「自然生產」的過程,也列出助產士帶到產家的「基本配備」,以及產家自己要準備的物件。
參考資料: [1] 劉士永(2016),〈分娩時助產士應攜帶之器械及材料〉。《陳何女士助產學筆記-中文解讀版》:頁108-111。台北: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。 [2] 木下正中(1941),〈助產對於分娩時之處置〉。《助產學》:頁153-159。東京:同仁會。 [3] 范燕秋(2020),《宜蘭縣公共衛生與醫療文物圖錄》。宜蘭縣:宜蘭縣政府文化局。 [4](2013),〈新世代媽咪孕產新主張-50~60分娩接生篇〉,《媽媽寶寶》。 [5] David Werner(2003),〈給媽媽和助產士的話〉,《草根良醫──偏遠地區醫護參考手冊》。